征集部門 

朔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

開始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結束日期 

2020年Il月5日

主題內容 

為鼓勵和扶持朔州市企業股改、掛牌和上市,加大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力度,促進優質企業做大做強,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朔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結合本市實際,起草了《朔州市企業進軍多層次資本市場獎勵辦法(草案)》,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Il月5日,意見請發送至電子郵箱:szszbsc@163.com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聯系人:范凱華

聯系電話:0349-2038853

                                  朔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朔州市企業進軍多層次資本市場獎勵辦法(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鼓勵和扶持朔州市企業股改、掛牌和上市,加大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力度,促進優質企業做大做強,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制定本獎勵辦法。 

第二章  獎勵對象、條件和標準 

第二條本辦法的獎勵對象是指朔州市內完成股改、掛牌、上市以及融資成功的企業,即注冊地在朔州市轄區內,并已進入市“上市突圍”優質企業資源庫的企業。 

第三條朔州市級財政年度預算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獎勵企業股改、掛牌、上市以及直接融資,獎勵資金實施??顚S谩?/span> 

第四條完成股改、掛牌、上市以及融資成功的企業,市級財政給予如下獎勵: 

(一)對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制的企業,在享受省級專項獎勵補助基礎上,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新冠疫情期間完成股改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市級財政給予與省級財政等額獎勵補助。 

(二)對完成股改并在山西省股權交易中心“晉興版”掛牌的企業在享受省級專項獎勵補助的基礎上,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三)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完成掛牌的企業,在享受省級專項獎勵補助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可在完成掛牌后一次性獎勵200萬元,也可在該企業進入掛牌輔導期后每年獎勵20萬元,加上掛牌后的獎勵,最高獎勵200萬元;鼓勵“新三板”掛牌企業申報精選層,成功進入精選層的,追加獎勵100萬元;精選層企業成功轉板創業板和科創板,市級財政按照對應版塊獎勵標準補足獎勵。 

(四)對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完成首發上市的企業,在享受省級專項獎勵補助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可一次性獎勵500萬元,也可在進入上市輔導期開始,每年獎勵100萬元,加上上市后的獎勵,最高獎勵500萬元。全市首家完成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市財政追加獎勵500萬元; 

(五)市內掛牌上市企業(不含四板)收購市內企業,收購規模在3000萬元以上的,市財政按收購規模的3%給予獎勵,最高不超300萬元; 

(六)企業新三板掛牌以及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后實現直接股權融資的,首發融資后,市級財政再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第三章 獎勵資金的申請、審批和撥付 

第五條獎勵資金的申請。獎勵資金由企業向市金融辦、財政局提出申請,并根據相關獎勵政策的要求,一次性報送全部申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并同時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供審核使用。具體資料如下: 

(一)《朔州市企業股改、掛牌、上市以及融資獎勵申請表》(見附件); 

(二)市金融辦出具的企業進入“上市突圍”優質企業資源庫的備案文件; 

(三)企業股改方案實施情況報告以及改制成立的股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股改獎勵資金提供); 

(四)山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晉興板”、“新三板”掛牌或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印證資料; 

(五)首發募集資金驗資報告(復印件)(申請首發融資獎勵時提供); 

(六)其他材料。 

第六條審批和撥付。市金融辦負責受理企業申請獎勵資金申報材料,并進行初步審查。初步審查不合格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之內書面通知企業需提交的補充材料,企業在10個工作日內未補充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獎勵申請。初步審查合格的,市金融辦提出審查意見后,報市財政局進一步核定獎勵資金金額,并由市金融辦、財政局聯合上報市政府審定后撥付。 

第四章 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七條市金融辦、財政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的指導,要認真審核、及時上報。要加強獎勵資金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顚S谩?/font> 

第八條申請獎勵資金的企業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對企業虛報材料,騙取獎勵資金的,除依法追回獎勵資金外,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由市金融辦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獎勵辦法,并報市金融辦和財政局備案。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之前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朔州市鼓勵和扶持企業上市促進資本市場發展措施的通知》(朔政辦法201582〕號)同時廢止。 

 

附件1:朔州市企業進軍多層次資本市場獎勵辦法(草案) 

附件2:《朔州市企業股改、掛牌、上市以及融資獎勵申請表》 

征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