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持續優化金融營商環境,以制度創新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市場主體作用,加快推進優質企業上市步伐,朔州出臺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十項措施。一是完善上市企業后備資源庫。市縣兩級建立完善上市(掛牌)企業后備庫,遴選優質企業按上市后備層、新三板后備層、晉興板培育層和優勢潛力層分層逐級入庫,實行動態調整。重點培育產業鏈鏈主企業、國家級和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上市。推進市屬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通過買殼、借殼等方式上市。加大金融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引進優質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備企業落戶朔州。 

  

  二是推行上市服務領導包聯制度。市縣兩級黨政領導對擬上市(掛牌)企業實施包聯制度,專班專人全程跟蹤、重點培育。包聯領導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定期入企調研,拿出從推進股改到上市全生命周期全鏈條服務上市工作方案,及時協調解決企業掛牌上市進程中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企業借力資本市場發展壯大。 

  三是實施合格市場主體培育工程。抓住省開展上市后備企業分片服務和“千名行長結對子”活動契機,省市縣三級協同聯動,推動銀行、融資擔保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強對入庫企業的信貸、知識產權融資、優惠融資擔保等方面支持,開展“融資”+“融智”綜合金融服務,開展穩企紓困政策解讀、金融產品宣介,開展靈活多樣的組合融資,促進企業信用增信融資,增加擔保貸款、并購貸款、貿易融資、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等金融服務,降低融資成本,優先保證上市后備企業資金需求。幫助企業優化法人治理結構,擴大市場銷售,提升產品質量和管理效益,盡快推進擬上市(掛牌)企業達到上市財務條件和IPO準入標準。要建立工作推進臺賬,實行“一企一幫扶”,對企業股改、掛牌、上市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房產確權、股權糾紛、證照補辦、歷史欠賬和行政許可銜接等歷史遺留問題,通過簽訂備忘錄、形成會議紀要等方式依法解決。引進知名證券中介服務機構在朔設立分支機構,開展高質量服務,推動企業掛牌、上市進程。 

  四是暢通企業上市掛牌“綠色通道”。依托京、深、滬證券交易所山西基地,組織企業參與線上線下常態化投融資特色活動,落實一攬子金融支持服務。建立企業上市突圍工作群,共享政策信息,分享上市案例和經驗,會商訴求愿望解決方案。建立推進企業上市聯席會議制度,建立推進上市季調度會議制度,開辟“綠色通道”,“特事特辦”,依法依規妥善解決擬上市企業改制、輔導、上市過程中歷史遺留問題,壓縮輔導備案時間,盡快幫助企業達到上市條件。 

  五是加強財政獎補支持。持續落實省市資本市場獎補政策,推動縣級政府出臺相關獎補扶持措施,褒揚先進,激勵后進,強化激勵正向引導作用,切實加快上市(掛牌)步伐。 

  六是落實稅收優惠支持。重點擬上市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重點擬上市企業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被投資企業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個人可選擇繼續按照現行有關稅收政策執行,也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惠政策。企業上市過程中,對并入擬上市企業的資產,在調整股權、劃轉資產時不變更實際控制者的,各相關部門或者單位辦理土地、房產、車船、設備等權證過戶手續時按照非交易過戶處理,過戶過程中涉及稅收的,按照國家現行企業改制重組稅收政策辦理。 

  七是加大專項資金和項目用地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在申請各類財政性資金補助、項目用地指標和價格、高新技術企業、國家和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等方面給予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對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工業土地,以出讓方式處置的,土地出讓金可按照所在地工業用地最低價格標準核定;對企業首發上市及再融資募集資金的投資計劃項目用地,符合產業政策的,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優先辦理核準預審,及時報批,優先供地,實現應保盡保。 

  八是加強人才支持。對重點擬上市企業引進高管、核心技術團隊成員,符合條件的,納入校企合作高層次人才計劃,享受落戶居留、子女就學、醫療保健等服務。開展金融專家服務團進企業活動,精準開展一線講學、專題培訓、技術指導等服務。 

  九是嚴格績效考評。落實資本市場縣域工程屬地政府主體責任,納入市對縣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促進考核結果的運用。建立并落實中介機構服務評價機制。 

  十是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各種媒體作用,普及資本市場知識,積極宣傳上市融資服務政策,強化輿論引導,營造推進企業上市(掛牌)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