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含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證、義務兵證、士官證、文職人員證,海員證,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乘車身份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外國人護照,外國人出入境證,公安機關出具的外國人簽證證件受理回執、護照報失證明,各國駐華使領館簽發的臨時性國際旅行證件(應當附具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簽證或者停留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