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一次性創業補貼 和一次性求職補貼的政策清單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補貼項目 | 政策級次 | 政策依據文件及文號 | 補貼對象 | 補助標準 | 申領流程 | 發放方式 | 發放時間 | 咨詢電話 | 備注 |
1 | 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一次性創業補貼 | 中央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9〕28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4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推動返鄉入鄉創業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9〕129號) 《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社〔2022〕258號) 《關于推動返鄉入鄉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晉人社廳發〔2020〕21號) 《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18〕1662號) |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畢業年度和離校5年內高校畢業生、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根據帶動就業人數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 每帶動就業1人不超過1000元,總額不超過5000元。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領補貼資金的50%。 | 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向市或縣級人社部門申請,人社部門審核后按規定撥付 | 一般通過社??òl放(或其他銀行賬戶,由申請者自主選擇),或撥付至其所創辦的小微企業的銀行賬戶 | 根據實際情況,按季度或按年 | 0349-2288626 | |
2 | 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一次性求職補貼 | 中央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9〕28號) 《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晉人社廳發〔2019〕49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和優化申辦程序充分便利就業補貼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94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 《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社〔2022〕258號)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3〕181號) |
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全日制中職畢業生可享受每人12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1.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 2.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持殘疾人證的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 3.來自建檔立卡脫貧家庭,其家庭成員與畢業生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 4.由民政部門審核后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 5.持證殘疾人; 6.獲得校園地或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的; 同時符合以上兩種及以上類別的畢業生,只能選擇其中一種類別申報。 |
1200元/人 | 一、畢業生自愿向所屬學校申請,各學校對申請人員所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經校內公示無異議后,將申請補貼人員基本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匯總報送注冊地設區的市級人社部門;二、市級人社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復審無誤后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資金需求,申請資金撥付;三、財政部門對資金需求復核通過后,將所需資金撥付至人社部門,由人社部門負責撥付至相關學校賬戶,由學校負責撥付至畢業生個人賬戶。 | 一般通過社??òl放(或其他銀行賬戶,由申請者自主選擇);實踐中一般撥付至學校的銀行賬戶 | 年底前發放 | 0349-2288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