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各學校: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印發<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28號)《山西省教育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2021年度全省中小學校教師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晉教師函〔2021〕52號)《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朔人社發〔2022〕18號)等精神,結合我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要求,現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2022年中小學教師系列高、中、初(市直)級職稱評審工作,在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導下,由朔州市中小學教師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br style="line-height: 200%" />     二、評審范圍                  
    全市范圍內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及市、縣(市、區)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機構中,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在聘(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從事思想政治類教育和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科學、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綜合實踐(研究性學習)、幼教、安全等學科教育的教學人員及從事電教、裝備等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員。申報人員所從事專業須與其申報專業一致。事業單位的人員須在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聘用且兌現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資(從機關流動到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除外)。 
    受到政務處分的兼職公職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申報。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以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開始收受申報評審材料之日為界)不得申報。

    三、評審條件
    1.堅持師德師風第一標準。各校要對教師師德師風進行嚴格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申報人員及有違反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規定情形的教師,不得推薦參評。
    2.申報人員必須參加年度考核。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的,當年聘期計入任職年限。不將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作為申報副高及以下職稱的限制性條件。
    3.繼續貫徹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要求。取消高級教師及以下標準條件中對申報人員的獎勵和榮譽要求(包括原標準條件中的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優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師、優秀教師、省特級教師、教學成果獎及藝術、體育獎項)。申報人員專業理論、育人工作、教學工作、教科研工作、專業示范其他要求執行現行條件。
    4.繼續向鄉村學校教師傾斜。各級別職稱申報、評審對鄉村學校教師不作論文、課題項目、獎項、頭銜稱號的剛性要求。
    四、有關要求
    1.嚴格申報工作程序。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評審繼續按照個人自主申報、單位民主評議、逐級審核申報的程序組織。各單位要嚴格申報推薦程序,做到崗位職數、評審條件、推薦辦法、個人材料、推薦結果全部公開,嚴格實行“三公示”制度,杜絕暗箱操作、弄虛作假等行為。

    2.嚴肅申報工作紀律。各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完整性進行認真審核,做到責任到人,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中小學校校長是第一審核人和責任人。對違反工作紀律、把關不嚴的單位,實行責任追究制并進行通報。
    3.2022年,小學(幼兒園)教師晉升中小學高級教師人數暫繼續按照“不得超過當地小學(幼兒園)教師總數的1%”政策執行,待新政策出臺后另行通知。
    4.關于聘任時間計算。中小學教師職稱聘任時間從取得相應職稱任職資格后,按照聘任證書的聘任時間及崗位聘任時間開始計算。具體計算如下例:2017年12月31日前聘任的,可按滿5年聘期計算;2018年1月1日以后聘任的,則不滿5年。
    5.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中小學教師初級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評審安排意見,并嚴格按照文件執行。
    6.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嚴格把握時間節點,規范申報程序,嚴格審核申報條件和材料要求。
    7.申報時間安排。中小學高級教師、中小學一級教師、中小學二、三級教師(市直)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28日。為了保證評審時間,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接收時間安排,過期不予接收。
    本《通知》未及事宜,按照《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朔州市教育局關于2018年度全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朔人社職字〔2018〕31號)及國家和我省現行職稱政策有關規定執行。

                     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朔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