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失業登記
二、事項簡述:為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并處于無業狀態的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人可在戶籍地、常住地、就業地、參保地任一地點進行失業登記
三、設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8號,2014年、2015年、2018年、2022年分別修訂)、《關于簡化和規范就業失業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18〕22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登記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晉人社辦發〔2020〕18號)
四、服務標準:按照《公共就業服務總則》(GB/T 33527-2017)、《失業登記管理服務規范》(GB/T 33534-2017)、《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登記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晉人社辦發〔2020〕18號)、《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登記工作強化失業人員就業服務的通知>的通知》(晉人社辦函〔2020〕59號)等文件和國家標準要求執行
五、辦理材料:
1.身份證或社???/span>(原件及復印件)等身份證明;
2. 畢業證、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書(或營業執照注銷手續);
3.《失業登記告知承諾書》;
4.《就(失)業登記表》。
選擇以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失業登記的,只需提交材料1、3和4。
六、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辦結——送達
(一)申請人向省、市、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基層網點提交申請材料;也可通過網上申報,同時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二)省、市、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收到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并向申請人反饋辦理結果;
七、辦理方式:1.現場;2.網站;3.手機APP
八、辦理時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九、辦理結果:
符合登記條件的,在平臺系統內進行登記;審核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及時告知申請人
十、結果送達方式:現場送達或系統在線反饋
十一、收費依據及標準:不收費
十二、辦事時間:法定工作日
十三、辦理機構及地點:1.現場辦理:全省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2.基層平臺: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基層網點;3.線上辦理:①全國人社政務服務平臺(www.12333.gov.cn),“就業創業”—“失業登記”;②掌上12333 APP或其微信、支付寶小程序;③電子社???/span>APP或其微信、支付寶小程序;④三晉通APP(民生山西APP)或其微信、支付寶小程序;⑤山西省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⑥國家政務服務平臺,“跨省通辦服務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欄目”—“失業登記辦理”。
十四、咨詢查詢途徑:1.全省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2.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基層網點;3.全國人社政務服務平臺(www.12333.gov.cn);4.掌上12333APP或其微信、支付寶小程序;5.電子社保卡APP或其微信、支付寶小程序;6.三晉通APP(民生山西APP)或其微信、支付寶小程序;7.山西省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
十五、監督投訴渠道:全省各級人社部門公布的監督投訴電話或12345政務服務熱線
十六、文書格式:《失業登記告知承諾書》、《就(失)業登記表》
失業登記告知承諾書
辦理事項名稱:
失業登記告知
申請人:
聯系方式:
住所:
經辦機構:
聯系人姓名:聯系方式:
《就業創業證》編號:
發證時間: 年 月 日
(注:此首頁由雙方各填寫相關信息,后附相應的行政審批告知文本及承諾書文本。)
承諾書
申請人就申請的失業登記事項,鄭重承諾如下:
1.所填寫的相關信息真實、準確;
2.已經知悉辦理部門告知的全部內容;
3.能夠符合辦理部門告知的申請條件,并按照規定接受后續核查;
4.能夠提交辦理部門告知的相關材料;
5.愿意承擔虛假承諾、承諾內容嚴重不實所引發的相應法律責任;
6.所作承諾是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申請人(簽章) :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辦理機構和申請人各執一份。
失業登記辦理告知
一、辦理依據
1.《就業促進法》
2.《山西省就業促進條例》
3.《就業服務和就業管理規定》
4.《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登記工作強化失業人員就業服務的通知>的通知》
5.《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登記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申請條件
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可以選擇以告知承諾方式進行失業登記。
三、材料目錄
1.身份證或社保卡等身份證明;
2.畢業證;
3.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書;
4.營業執照注銷手續。
四、需提交和可以承諾的材料
1.下列材料,申請人需提交:
身份證或社保卡等身份證明
2.下列材料,由申請人自行承諾提供信息真實性,不再提交:
畢業證、終止或解除合同書、營業執照注銷手續
五、辦理程序
申請人應向辦理機構提交簽章后的告知承諾書原件(一式二份)及相關申請材料,辦理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失業申請。
六、監督與法律責任
辦理機構將通過信息比對或人工核查的方式對申請人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檢查。發現申請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辦理機構將不予辦理。
對個人出具虛假證明的,將記入個人信用記錄,并取消其一年內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的資格。
七、誠信管理
申請人作出虛假承諾、承諾內容嚴重不實的,由人社部門記入其誠信檔案,該申請人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辦理方式,并不能享受就業扶持政策。
辦理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就(失)業登記表
年 月 日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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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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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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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照片 |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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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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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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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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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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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性質 |
□農業□非農業□居民戶 | |||||||||||
戶籍地址 |
省市區(縣)街(路)號 | |||||||||||||
現住址 |
省市區(縣)街(路)號 | |||||||||||||
學歷 |
□初中及以下 □高中 □中專職校 □大專 □本科 □研究生及以上 | |||||||||||||
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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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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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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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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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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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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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名稱、等級、聘任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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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名稱、等級、取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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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類型 |
□本省城鎮戶籍 |
□本省籍農村進城務工人員 | ||||||||||||
□應屆高校畢業生 |
□非本省戶籍人員 | |||||||||||||
□城鎮就業困難人員 |
□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 | |||||||||||||
□就業登記 | ||||||||||||||
就業時間 |
年 月 日 |
□單位就業 □自主創業 □個體經營 | ||||||||||||
就業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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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 |
*靈活就業從事工作內容 |
□自由職業 □家政服務 □網商微商 □網絡主播 |
*靈活就業方式 |
□臨時就業 □季節就業 | ||||||||||
□失業登記 | ||||||||||||||
登記失業 (年 月 日) |
□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 |
□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規定條件 | ||||||||||||
□被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
□從事一定收入的勞動,但月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 |||||||||||||
□企業破產倒閉終止勞動關系 | ||||||||||||||
□從機關事業單位被辭退解聘 |
□退出公益性崗位 | |||||||||||||
□從各類單位辭職 |
□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 | |||||||||||||
□私營企業、民辦非企業業主停產、破產 |
□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 | |||||||||||||
□終止從事個體工商戶 |
□其他 | |||||||||||||
登記地 |
□戶籍地 □常住地 □就業地 □參保地 |
是否申領失業金:□是 □否 | ||||||||||||
求職意向 |
1. 2. 3. | |||||||||||||
□求職登記 | ||||||||||||||
□高校畢業生(畢業學年) □高校畢業生(畢業不足6個月) □已達法定勞動年齡未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 □準備外出求職農村勞動者 □進城求職農村勞動者 □其他勞動者 | ||||||||||||||
是否申領 |
□是 □ 否 |
《就業創業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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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承諾 | ||||||||||||||
本人承諾: 本人簽字: | ||||||||||||||
**重要提示** | ||||||||||||||
請如實填報戶籍信息、學歷信息、就業失業狀態信息,對個人出具虛假信息的,將載入個人信用記錄,并取消一年內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的資格。 |
十七、失業登記辦事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