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馮維新、李權辭去朔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5年2月13日朔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朔州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辦法》的相關規定,朔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馮維新、李權辭去朔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并報朔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5年2月13日